互联网预订务工团体票须知
1.铁路局授权
1.1企业在互联网上预订务工团体票之前,必须与该企业所在地铁路局签订互联网订票合同户协议。
1.2铁路局向企业出具互联网预订务工团体票“授权证书”。
2.网站服务时间
2.1 网站每日07:00~23:00提供服务。
2.2 2015年12月6日~2015年12月12日期间,企业可在互联网上集中录入务工团体票订单。(各地区集中录入订单截止时间以各铁路局办票通知中规定时间为准。)
3.企业登录
3.1企业集中办票登录的网站地址为授权证书中公布的地址。
3.2首次登录时,须使用授权证书中的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
4.企业组织录入订单
4.1只有管理员才可录入订单。
4.2可录入单程或往返车票订单,不允许录入通票和联程车票的订单。
4.3每位务工限定一张往程车票和一张返程车票。重复录入的以先录入的为准。
4.4乘车站限定为企业所在地城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车站,订票乘车区间必须与务工证载明的优惠区间一致。
4.5暂只能办理动车组二等座和普通车硬座的预订业务。
4.6订票时必须录入务工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
4.7为提高订票的成功率,建议订票时不限定发车日期和车次。
5.铁路配票
5.1铁路根据企业提交的订单需求,按照最大限度满足的原则进行配票。
5.3企业应当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车站交款取票,车票票面载明有乘车务工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5.4对于配票成功的订单,当务工改变行程计划时,必须取票后到车站窗口办理退票,否则将影响后续正常购票。
6.附则
6.1本须知中所称“企业”指与铁路签订了合同户协议的企业。
6.2本须知中的未尽事宜,按《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有关规定办理,请参阅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