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客运联网售票启动
2014客运联网售票启动
交通运输部近日下发通知,提出根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的若干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的部署,进一步提升道路客运服务水平,方便乘客购票,完善道路客运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和出行信息服务技术手段,决定启动首批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
河南省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12月23日正式开通,郑州、开封、安阳、漯河、焦作5个省辖市的二级以上客运站将可互购汽车票。据悉,公路客运联网售票平台投用后,首批郑州、开封、安阳、漯河、焦作5个省辖市近50个二级以上客运站接入全省联网售票平台,乘客在5个省辖市的客运站可以互相购买其他城市的汽车票。即日起,公众可借助电脑、手机客户端登录河南省公路客运联网售票平台网站进行车票预订,享受便捷高效的售票服务。
全省公路2014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开通,将对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发挥积极作用。按照计划,到2014年下半年,全省18个地市、201个二级以上客运站将陆续纳入联网售票系统。届时,异地购票、查询客运信息等服务将覆盖全省各地。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目标是实现客运站和客票代理机构以及互联网、电话等多渠道客票信息查询和售票,更好地为群众出行服务,同时有效整合道路客运动态信息资源,增强道路客运动态监管能力,为实现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奠定基础。
具体建设目标包括:完善班线、班次、售票等信息数据库,实现全省道路客运信息查询、联网售票、票款清分结算、统计分析等功能,为社会公众、客运企业、客运站以及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综合应用服务;完善多元化售票方式,重点发展网络售票、电话订票、手机订票、邮政等代理点售票、自助终端机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方便社会公众购票和出行信息查询;建立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包括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投融资政策、各利益主体清分结算规则、系统维护经费保障机制、信息服务规范等,保障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可持续发展;加强综合运输信息服务工作,完善综合运输信息服务相关技术标准,推进道路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工作,努力实现在铁路、民航、公路运输枢纽和场站实时发布综合运输运营动态信息。
山东明确统一联网售票各项措施要求:
一是2014年4月底前,省厅在“山东交通出行网”主页,按照“公益、开放、服务、安全”原则,开辟网上售票窗口,并做好各网上售票系统接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2014年6月底前,全省独立运行的、符合审查条件的客运企业(客运站)网上售票系统,分别接入网上售票窗口,实现正常运营。各客运企业(客运站)与网上售票系统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继续执行。
三是各网上售票系统独立运行。接入网上售票窗口的售票系统具有相对独立性,将“原板”向旅客提供服务。各客运企业(客运站)要重点完善网上售票系统功能,努力为旅客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服务;要做好系统相关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发生损害双方利益现象。凡涉及网上售票系统的投诉、信访、纠纷等问题,均由系统所属企业负责协调处理。
四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监管道路客运网上售票。各市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确保所辖客运企业(客运站)现有网上售票系统按时完成接入工作,实现安全顺畅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