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春运 呼唤公开与公平
每年的春运都会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对于众多奔波在外的人而言,过年时回家成为了一件异常艰难的事情。购票难,难于上青天。于是,我们发现了诸多无奈的选择,或千里奔波,骑着摩托车回家,或在售票厅裸奔,宣泄心中的愤怒和无奈,他们实在不知道铁路部门到底还有多少车票,也不理解为什么无论是排队还是网络购票,总有那么多人“插队”。故此,信息公开和公平售票当是铁路部门平息人们心中愤怒的关键词。
车票信息公开,是民众应享有的知情权,也是履行监督的前提。只有信息公开,才能让民众更清楚地知道购票的权利是否得到了保障。从法理的角度出发,铁路运输部门因涉及公共利益,故具有强制缔约的义务,即负有应相对人的请求,与其订立契约的义务,对相对人的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所以,当民众向铁路运输部门发出订立运输合同的要约即买票要求之后,铁路运输部门无正当理由无权拒绝。而现实是,铁路运输部门用“票已售完”的婉转方式拒绝了民众的购票要求。
此时,民众要求铁路运输部门履行强制缔约义务的权利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因为车票是否真的售完,如果售完,是何时销售完毕等等问题,民众并不知晓。对于铁路运输部门而言,在强制缔约义务的前提下,如果其以“票已售完”来拒绝民众要求,无疑需要对售票情况进行充分的公开,否则,不仅是怠于履行义务,也是对民众购票权利的侵害。故此,只有及时公开车票的相关信息,使民众了解售出和剩余车票的真实情况,才能使铁路运输部门更好接受社会监督,才能保证每一个旅客的购票权利,避免“人情票”的产生,也才能使更多的民众以平和的心态面对回家时的拥挤。
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对于铁路春运而言,公平,是民众的另一期待,也是保障春运良好运行的基础。
公平的实现需要铁路部门完善售票制度,提高售票系统的科技含量。在网络售票实行之后,我们看到无数人整天守在电脑前面,不停地刷新页面,期待得到一张回家的车票。然而,当你在电脑前忙碌半天后突然得知,有一种新型的抢票软件帮助很多人成功插队之时,你是什么样的感受。在“抢”字盛行后,公平还从何谈起。诚然,不遵守公共秩序的插队者应受到谴责,然而对于实力雄厚的铁路部门而言,售票系统可以被轻易地抢票,是否应承担失职的责任?
公平的实现需要设立多种售票渠道,以保证不同群体的需求。科技的发展给售票方式带来了诸多变革,从单一的窗口排队购票到如今的电话、网络购票,确实给民众提供了更多的方便。然而,在诸多购票方式并行的前提下,公平也成为不得不考虑的一个因素。目前,铁路运输部门在春运期间的售票方式为网络、电话和窗口,其中网络和电话提前二十天售票,窗口提前十八天售票。然而,当你反复拨打电话和刷新电脑页面依然没有购到票的时候,你也不要再寄希望于传统的窗口排队,因为窗口的售票人员会告诉你如果电话和网络都没有票,那么窗口更不会有票。既然如此,窗口售票还有什么意义?每一个城市都有很多外来的务工者,他们在为生活奔波前行的过程中,根本就没有精力购买电脑,甚至很多人也不会使用电脑,连电话订票对于他们而言都显得陌生。这些务工者只好到窗口彻夜排队,但在车票早已被网络和电话抢完的前提下,依然在排队的他们该做何感想。所以,铁路运输部门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能否更合理地分配售票途径,等等那些还没有“赶上科技”的务工者?
公平的实现还需要客观区别不同种类车票的价格。同一列火车,软卧、硬卧、软座、硬座,不同等次具有不同的价格,因为不同的空间,享受到的舒服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此,无可厚非,付出更多的金钱可以得到稍好的享受,然而,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销售站票的时候,却单单忽视了价格等次,为什么站票要与坐票同价?在躺着与坐着的价格不同的时候,为什么站着与坐着的价格相同,公平何在?从合同的理论出发,同为乘客,同样与铁路运输部门订立了运输合同,在服务条款不同的情况下,为什么要支付的价格却是一致?这显然有违公平。
无论是春运抑或平时的铁路运输,都关系着每一个出门或回家的人之切身利益,希望铁路运输部门在面对乘客的时候,真正做好服务者的角色,希望火车前行的过程中输送的不仅仅是速度,还有公开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