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连云港自助游实战篇
妞仔这次十一带着心爱的老婆妞妞去了连云港,因为是自助游所以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下经验。
10月1日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带上老婆妞妞和我的黑色龟壳(旅行包)就向着期盼已久的连云港挺进。妞仔买的是沪太路长途客运站8:45的金龙特快还是比较舒适的。赶到车站时已8:40了正庆幸自己刚好赶到时却发现检票口有些异动,检票口没有工作人员完全没有要进站的意思。于是我们就等啊等啊直到8:50也没人搭理我们,于是我就问了工作人员怎么回事,回答是车太堵开不进来。我想也是,毕竟是十一嘛,直到9:25终于听到工作人员叫进站了。当时那叫一个兴奋啊!这曙光终于出现啦!上了车坐下没多久还沉浸在要出发的喜悦时,一个东北阿姨突然说:“小伙子你把我位子坐了!”我说:“不可能啊!我也是这个位子啊!”结果一问司机才知道车站把两辆车并一起了所以位子重复了。然后同样的事出现了好几起最后终于闹起了矛盾。车开不了车站的人又给你打哈哈!直到报了110站长出来调解才开车。这时已经比原订时间晚了一个半小时了。我心想站长你早死哪里去了啊!在此感叹下车站组织能力之差,服务人员态度之恶劣!看来订票还是晚了!
通过6个半小时我们终于到了连云港市区新浦。出门我们打了辆车前往下榻的东方大酒店。在车上就听司机说:东方大酒店老掉牙了!我想:惨了!这下妞妞要杀了我了!但是进房间一看还是听不错的房间啊!一打听原来重新装修过了。(除了窗外的风景不怎么优美意外,我们还是很满意房间的质量地)。太好了小命保住了!(小经验:连云港的出租车起步价5元,如果去远的地方不要打表可以和司机谈价钱的。)第一天由于路程上比较疲累,晚上就在市中心的永和豆浆凑和着吃了晚饭,顺便再逛了下市中心的步行街,由于十一的关系,晚上七八点还是很热闹的,大家可以去看看。
第二天一早,和妞妞一起去楼下餐厅吃早餐。一进门就被扑面而来的油烟味给震住了!然后再看西瓜都已经红的发黑了!这这这……这西瓜是不是中毒啦!彻底没有胃口了!于是我们决心去永和豆浆对付下吧!吃着吃着突然看见店里有个新娘全套行头在哪里猛吃!周围的顾客包括我们都看傻了,不禁心想:新娘敬酒时客人看见新娘胸口的酱油会怎么想!那叫一个狠啊!这是第一件让我和妞妞咋舌的场景。好了,下面说今天的行程了:
我们的第一站是苏马湾。坐102公交车到底然后坐33路到大沙湾就到了。(千万不要去苏马湾的东门,要多走10公里路。因为苏马湾和大沙湾是连着的可以从大杀湾进去到了苏马湾坐游览车回来,这样最短。切记阿,朋友们,我们是以亲身被宰得经验告知大家。)陪妞妞在海边玩了一天,在海边用水瓶抓了一些寄居蟹,如果想捞到大家伙的话就要带上铲子一类的工具了,等到五六点的时候,肚子有点饿了,然后就在门口的小饭店大吃了顿海鲜回酒店。(建议不要去海鲜一条街,当地人说那里比较贵,一顿可以吃这里的两顿噢!我们两个人点了三个海鲜一个素菜(注:其中包括一只一斤三两的蟹),还有两瓶啤酒,算下来120。)我们回去的时候是乘33路到国展中心再换102就到市中心了,这样很实惠,在回去的路上看见连云港的麻辣烫是装在脸盆里的!巨晕!这是让我和妞妞第二件震惊的场景,可能担心卫生问题吧,我们就眼馋着看看,吃的人还挺多,估计口味也不会忒差,想尝试的朋友们可以去看看哦。(东方大酒店出门的右手直走再右拐)
第三天的行程是去渔湾。早上八点我们就出门了,连云港的早晨有些冷,大家要多带件外套。我们打的去的渔湾,花了40块,可能是早上生意吧,可以和司机谈个价。渔湾有山有水玩一圈需要半天,山路比较滑,穿好运动鞋噢,妞妞就因为没有做好准备滑倒水里了。也可以自备拖鞋,那里有瀑布,可以玩水,不过门口也有借的(一块钱,自己的鞋子作抵押)。当我们爬到小龙床大龙床景点的时候,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就走下山道了,在那里有个滑道值得推荐,20元一个人,挺安全的,有厚实的军装布做保护,滑道就像超长版的滑梯,自己可以控制速度哦(妞妞滑得很慢,我在她后面,就差踢她屁股了)。
渔湾的景点挺多,适合自助游的朋友们,根据经验,要走完全程的话,估计要花半天多点的时间。我们是下午一点的车,所以只玩了一半的路程,有点可惜了。总的来说还是挺值得去的。
妞仔的三天连云港之行就这么结束拉,总结我们的经验,觉得还有几点想告诉要去自助游的朋友们,第一,要了解住所周围的交通方向,以及旅游景点之间的大概位置,这样不太会被宰,做到心里有数,如果有什么不清楚,可以问酒店的服务人员,他们基本都是当地人,可以给你几条实惠的路线。第二,如果喜欢喝啤酒的朋友,一定要自备开瓶器,我们周围的小店没有卖,妞妞不让牙齿咬,开得那叫一个辛苦啊!第三,当地有家快餐店比较不错叫德克士,价钱和量还有口味都要比我们楼下的KFC好吃,也比较适合我们的口味。
我们对自助游不是非常有经验,仅仅想分享一下我们的感受,希望看过我们帖子的朋友不要吃我们吃过的亏,如果有什么好的经验,也希望做个朋友,大家互相分享。
妞仔、妞妞
07/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