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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国家介绍

科威特概况

2016-03-28 火车网
国名:科威特
  • 简史

    公元7世纪为阿拉伯帝国的一部分,1581年起哈立德家族统治科威特。1710年居住在阿拉伯半岛内志的阿奈扎部落中的萨巴赫家族迁移到科威特,1756年取得统治权,建立了科威特酋长国。1822年英国总督从巴士拉迁至科威特。1871年科成为奥斯曼帝国巴士拉省的一个县。1899年英国强迫科签署了英科秘密协定,英成为科的宗主国。1939年科正式沦为英国的保护国。1954年科成立了以酋长阿卜杜拉·萨巴赫为首的最高委员会。1960年从英国人手里先后接管了司法权和货币管理权。1961年6月19日科威特宣布独立。1990年8月2日被伊拉克出兵侵吞,并由此而引发了海湾战争。1991年3月6日,海湾战争结束,科威特埃米尔贾比尔等政府官员返回科威特本土。

  • 政治

    科威特是君主世袭制酋长国,埃米尔是国家元首兼武装部队最高统帅。一切法律以及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和协定均由埃米尔批准后才能生效。国内禁止一切政党活动。内阁重要职务由王室成员担任。科是一个完全独立的阿拉伯国家,伊斯兰教为国教,其教义是立法的基础,埃米尔必须由穆巴拉克·萨巴赫后裔世袭。立法权由埃米尔和议会行使,埃米尔有权解散议会和推迟议会会期;行政权由埃米尔、首相和内阁大臣行使;司法权由法院在宪法规定范围内以埃米尔名义行使;王储的任命由埃米尔提名,议会通过;埃米尔任免首相,并根据首相提名任免内阁大臣等。国民议会为立法机构,一院制。其主要职能有:制定和通过国家的各项法令和法规;监督国家财政执行情况;行使各项政治权力。议会由50名经全国选举产生的议员和现任内阁大臣组成,每届任期四年。政府由王储兼首相和内阁大臣组成,负责执行国家的内外政策,向埃米尔负责。

  • 政党

    科禁止一切政党活动。但海湾战争后,在科议会选举中出现了几个主要政治派别:1、 伊斯兰宪章运动:1991年3月成立,为穆斯林兄弟会和传统派组织,掌握许多金融和商业公司,财力雄厚。主张以温和手段促使科成为更遵循伊斯兰法的国家。2、 伊斯兰联盟:系什叶派组织,主张采取温和的方式实施伊斯兰法。3、宪章联盟:由商人富豪组成,多为科工商会会员。4、民主论坛:1991年3月成立,成员多为知识分子,自称是左派民族主义组织。强调人民权力,反对王室成员垄断内阁职位,但不反对埃米尔世袭制。5、自由独立派:主张民主、自由和进行民主改革。成员主要是知识分子和文教、新闻界人士。

  • 司法机构

    司法机构隶属于司法部。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查长由埃米尔任命,法院以埃米尔名义在宪法范围内行使司法权。

  • 外交

    奉行和平中立不结盟政策,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关系。强调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间的争端,致力于维护科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将维持对伊拉克制裁、寻求国际社会同情和保护作为其外交工作重点。与美等西方国家关系密切,并有美军驻扎。积极维护阿拉伯国家团结,努力加强同伊斯兰国家的联系,强调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之间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里的协调与合作,共同维护海湾地区的安全与稳定,主张与“大马士革宣言”国在地区安全方面进行协调。在国际事务中,科主张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反对侵略扩张,认为联合国应为维护世界的安全与和平发挥作用。主张解决第三世界债务问题。科是阿拉伯国家联盟,阿拉伯议会联盟,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石油输出国组织和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

  • 行政区划

    全国共分六个省:首都省、哈瓦里省、艾哈迈迪省、法尔瓦尼亚省、贾哈拉省、穆巴拉克·卡比尔省。

  • 人口

    224万(2001年)。其中科威特籍人口85万,占总人数的38%。外籍侨民139万,占62%。外国侨民主要有巴勒斯坦人、埃及人,其余为印度、伊朗、巴基斯坦和其他阿拉伯人。阿拉伯语为官方语言,通用英语。伊斯兰教为国教,居民中95%信奉伊斯兰教,其中约70%属逊尼派,30%为什叶派。

  • 自然地理

    面积17818平方公里。位于亚洲西部波斯湾西北岸,西、北与伊拉克为邻,南部与沙特阿拉伯交界,东濒波斯湾。海岸线长213公里。东北部为冲积平原,其余为沙漠平原,一些丘陵穿插其间。地势西高东低。无常年有水的河流和湖泊。地下水资源丰富,但淡水极少。有布比延、法拉卡等10多个岛屿。热带沙漠气候,炎热干燥。

  • 军事

    实行义务兵役制,义务兵期限2年(大学生1年),预备役期14年。现科军总兵力为24,754人。埃米尔为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阿米尔中将为武装部队总参谋长。海湾战争结束后,由于购置大量武器加强国防,军费开支超常增加。2004年军费开支21.41亿美元,约占政府财政预算的13%。

  • 文化教育

    实行免费教育,全国小学、初中、高中均为四年制,小学和初中实行义务教育。全国现有各类学校1056所,其中公立学校613所,私立学校336所,其余为成人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等。在校学生共46万多,教师为3.7万人。教育经费为国家预算的10%左右。政府重视扫盲,1982年颁布义务扫盲法,建立了62个扫盲中心,文盲率已从1957年的54.5%降到2003年的6.46%。

  • 人民生活

    政府实行高福利制度,国民除拥有高工资外,享受免费教育和医疗,并提供岗位、物价、住房、结婚、子女等补贴。2005年人均寿命77岁,新生婴儿死亡率千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