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个人旅游签证_上海_北京_广州
签证类型:巴哈马个人旅游签证_上海_北京_广州
服务费:0(含签证费)
有效期:0
最多停留:30天
签证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哈马联邦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于2013年12月19日生效
特别提示: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本国有效护照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签证类型:巴哈马个人旅游签证_上海_北京_广州
服务费:0(含签证费)
有效期:0
最多停留: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哈马联邦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于2013年12月19日生效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本国有效护照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