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商务签证_上海_北京_广州
签证类型:多米尼加商务签证_上海_北京_广州
服务费:1400(含签证费)
有效期:6个月
最多停留:6个月
签证资料:
1. 个人信息资料表。
2. 整体护照的3份复印件: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如申请人从境外用传真件需要传真本人资料页和护照有效期。
3. 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至少等于或者长于所申请的签证类型的有效期(备注:护照原件在签证得到批准后再邮寄。)
4. 4张正面免冠照片,规格为2X2cm。
5. 申请信:申请人写给外交部长或在境外写给领事处负责人的申请信。内容应包括:a) 申请人的资料,写明姓名,国籍,居住地点,电话,职业和职务。如果所在单位法人不是个人,应写明所属机关,公司或机构的资料。(以带有单位标志的正式公文纸书写,并有相应官员的签字)b) 必须写明去进行何种商务活动,以及申请人在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
6. 中方公司派遣函:写明申请人在单位内所任职以及出国的目的。【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
7.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经过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多米尼加办事处也将进行认证。
8. 多米尼加方邀请函(需要公证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办事处认证)
9. 无刑事犯罪证明(经中国外交部公证,再由多米尼加驻中国贸易发展办公处公证)如果申请人居住在多米尼加共和国,上述证明必须向国家警察局或检察机构办事处申请。该证明只在开具日期起得30日内有效。
特别提示:
1.由于所有材料均需寄给多米尼加国内审核,所以签证周期不能保证,视情况而定。
2.如有美国、加拿大、欧洲有效签证者,不需要申请多米尼加共和国签证,可直接去多米尼加。
3.多米尼加驻华办事处保留增加任何有必要附加资料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