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到夏季酷暑时节,各地都对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员会有高温补贴,而每贴标准都不一样。2017江西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备受人们关注。下面,一起来看看2017江西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介绍。
2017江西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160元。
据悉,我省自2012年调整了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及时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由原来每人每月80元调整到160元。发放时间范围扩大到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此外,我省将高温津贴纳入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计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2017江西高温津贴相关规定
怎样才能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气温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但现实中,一些建筑企业发几箱饮料就代替高温津贴了,这种做法行不行?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要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实物来代替。
以上是2017江西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具体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