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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 - 官方网站
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气象局”网站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便民服务和拓展网上办事为主要内容。“上海市气象局”网站是上海市气象局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总平台,是上海市气象局各部门和区县气象局子网站与公众联络和交流的总窗口。“上海市气象局”网站于2004年11月15试开通, 2005年1月1正试开通。“上海市气象局”网站着力体现“透明”和“亲民”特色:
信息公开――第一时间发布上海市气象局行业重大决策和气象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权威信息;网上办事――为市民、企业提供办事指南、网上事务受理与办理、办事状态查询等一体化服务;便民服务――提供与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类气象服务和气象信息查询;互动平台――局长信箱、在线调查为您提供互动渠道;导航链接――提供气象部门网站和常用热门网站导航链接。 “上海市气象局”网站的主要栏目:气象新闻、基本情况、服务简介、气象预报、天气实况、网上办事、政策法规、局长信箱、公示公告、在线调查、友情链接、服务性网站导航等。“上海市气象局”网站的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由上海市气象局相应职能部门和单位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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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 - 人事教育处
上海市气象局负责省级气象局党组织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劳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拟定本行政区域人才培养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人事教育处主要职责1. 贯彻国家人事、劳动、教育、工资工作方针、政策和改革方案,结合全省气象部门实际,拟定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监督实行。2. 拟定全省气象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编制劳动工资计划。3. 负责干部的调配、任免、奖惩;负责省局党组管理的现职干部和后备干部的考核,并提出配备和调整意见。4. 负责全省气象台站工资制度、劳动指标、劳保福利、艰苦台站补贴等事项,管理全省气象部门工资基金。5. 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项工作。6.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审等工作。7. 负责省局党组管理的现职干部离休、退休、退职、抚恤和福利等事项。8. 负责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党校、干校学习的选送工作;组织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素质提高培训。9. 负责科技干部管理、技术职称评聘和应届毕业生接收分配工作。10. 负责出国访问、考察、进修、学术交流和劳务输出的政审工作。11. 负责省局党组管理的现职干部及省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12. 负责会同有关机构承办出国际修人员的选送工作。13. 负责全省气象部门职工继续教育和配虚拟的组织管理工作。14. 负责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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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 - 计划财务处
会议研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会计法》、《统计法》、依法指导全省气象部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统计工作。2. 组织全省气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以及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综合本省具体情况制定相应规定,并负责有关政策咨询、解答和解释工作。3. 依据国家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组织和管理全省气象部门会计电算化工作,实施会计信息网络传递工作。4. 负责全省气象、科学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算编制上报及下达工作,负责建立全省气象爱那个事业费项目库和基本建设项目库的审核、上报、下达及汇总、决算、审核、编制上报和决算批复工作。5.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局机关、局直属单位有关报表编制、拨款及会计管理和会计业务培训工作。6. 负责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地方气象事业费的申报、预算编制、决算和批复工作。7. 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宣传、实施和有关汇总、上报工作。8. 根据国家规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全省气象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处事业、基建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9. 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国有资产调拨、清查、制定管理制度工作;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年检、验证工作;负责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及决算批复工作。10. 负责全省气象事业费的会计季报、年报;科学事业费和统计年报的审核评比、表奖工作。11. 负责全省气象部门落实地方气象事业费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及组织协调工作。12. 负责全省会计基础工作的检查、验收。13. 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综合统计年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和现有房屋统计年报汇总、审核、编辑上报工作。14. 负责收集、整编气象部门基本统计资料,为制定气象事业发展计划和为领导决策提供统计分析、咨询服务。15. 负责拟定全省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进行综合平衡,了解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16. 负责对总投资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建设、单台设备购置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17. 负责全省基建投资及会计报表的审查、汇总、编报工作。18. 办理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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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 - 主要部门
领导讲话上海市避雷装置检测站
上海市避雷装置检测站是经上海市气象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并经上海市技术监督局评审,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权威检测机构。服务范围: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石油、化工生产或者贮存场所、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计算机信息等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设施。
气象信息传媒中心上海气象信息传媒中心是负责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娱乐频道、体育频道、生活时尚频道、财经频道和卫星频道的天气预报节目制作的专业单位。拥有完善的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系统。电视天气预报包括了紫外线指数预报和上海市及邻近城市预报。播出范围覆盖江浙地区,观众达1.2亿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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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 - 技术体系
1、气象综合探测系统
上海市气象局 卫星云图上海市的气象综合探测系统由遍布上海市的地面气象观测、高空气象观测、农业气象观测、辐射、酸雨等特种气象观测站网以及雷达、卫星、闪电定位仪等现代化探测装备组成。建成了覆盖全省的雷电监测网,启动了四要素自动气象站网和GPS/MET网的建设,大大提高了气象监测信息的时空分辨率。 2、气象信息网络系统 通过中国气象部门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即9210工程)的建设,全市地级以上气象台站全面建成了VSAT卫星接收站,利用卫星信道组成覆盖全国的卫星通信网络。系统在满足海量气象数据广播下发的同时,还提供了数据收集、话音通信以多媒体广播等多种功能,气象通信网络系统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3、基本气象信息加工分析预测系统 已建立了市、县三级气象台站分工合理,自下而上采集信息,自上而下逐级技术指导,上下结合,以数值天气预报为基础的基本气象信息加工、分析预测系统。引进了运算速度达2176亿次的IBM P690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建成了中小尺度数值预报系统。利用气象人机交互处理系统(Micaps)平台,研究开发的市、县三级新一代天气预报业务流程,以及以数值预报产品为基础,综合应用多种先进技术和方法的全省灾害性天气预报工具、分县指导预报产品,促进了我省天气预报水平、工作效率和作业规范化程序的提高。全省各级气象部门以多种形式向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公益及专业服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气象信息技术服务系统 初步建成了天气预报、警报,气候分析应用,科技服务,农业气象和人工增雨防雹等多种服务手段的现代化的气象服务系统。面向政府决策、防灾减灾、经济建设、人民生活以及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等领域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使气象服务的总体效益显著提高,在为国民经济建设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为各级领导抗灾救灾、指挥生产,在为振兴地方经济的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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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 - 上海中心气象台
气象监测一、上海中心气象台作为华东区域中心担负着华东地区天气预报会商联防任务,担负着长江三角洲灾害性天气的预警联防任务,作为上海地区天气预警报发布的唯一责任单位,承担:1.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报:暴雨、大雾、台风、高温、低温预警信号的制作与发布2.本市党、政、军等决策机关及各类社会活动的专题天气预报3.上海市公众天气预报的制作与发布:旬趋势预测、周趋势预报、七天逐日滚动预报、今明(分区)天气预报、二小时滚动短时预报、强对流天气临近预报
二、上海中心气象台作为我国三大海洋气象预报中心之一,承担:1.渤海、黄海、东海、台湾海峡、南海、硫球群岛、济洲等海域的天气和风浪预报2.西太平洋(包括南海)热带气旋预报与警报3.长江下游及长江口区三天预报
三、上海中心气象台目前承担的专业气象预报有:长江沿岸城市预报、 华东铁路沿线预报、 国内国际城市预报、 海上工程定点预报、 海上导航气象预报、 生活气象指数预报、华东水库降水预报、 重大工程、内河航运、 公路运输、城市交通、电力调度、装卸仓储、百货商场、造船冶金、建筑施工等各类专项气象预报和专题天气形势分析
四、上海中心气象台作为上海气象信息网络中心,承担: 1.全市气象信息传输、交换及其运行保障,大气探测系统及设备的运行保障 2.气象探测信息资料的实时收集、处理、应用:多普勒气象雷达、卫星云图、风廓线雷达、GPS气象网、闪电定位网、中心城区及长江口区自动气象站网 3.上海气象网站、气象网络的建设和维护、气象专业和服务信息的传递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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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 - 服务事项
1.气象台站的迁站审批;浙江省气象局 信号塔
上海市气象局 主楼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质及人员资格审批;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5.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审查;6.作业组织之间转让人工影响天气专用装备审批;7.大气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8.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单位资质审批;9.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单位资质审批;10.防雷装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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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 - 主要职责
会议1.制定上海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上海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上海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上海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2.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上海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上海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3.在上海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上海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4.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5.负责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7.统一领导和管理上海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区县人民政府对区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8.负责华东区域灾害性天气的跨省联防、气象业务及科研开发的协作协调和技术交流协调。9.承担中国气象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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