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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等级 - 干旱预警分级
干旱预警信号指示图干旱预警分四级: 特大干旱(一级红色预警):多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多个县级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严重干旱(二级橙色预警):数区县的多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一个区县发生特大干旱等。
中度干旱(三级黄色预警):多个区县发生较重干旱,或个别区县发生严重干旱等 。
轻度干旱(四级蓝色预警):多个区县发生一般干旱,或个别区县发生较重干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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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等级 - 作用
重旱下的池塘干旱指因久晴无雨或少雨,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少而形成的一种气象灾害。干旱问题十分复杂,涉及的面也很广,可分为气象干旱、农业干旱、水文干旱以及经济社会干旱等。干旱作为一种由气象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具有出现频率高、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的特点。干旱的频繁发生和长期持续不但会给国民经济特别是农业生产等带来巨大的损失,还会造成水资源短缺、荒漠化加剧、沙尘暴频发等生态环境问题。
中国是一个旱灾频繁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干旱灾害较其他自然灾害影响范围广、历时长,对农业生产影响也最大。严重的旱灾还影响工业生产、城乡供水、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给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尤其是经常受旱的北方地区,水资源紧缺形势日益严峻,并已成为制约农牧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
通过对干旱成因、致灾机理、监测技术与指标、干旱影响评估方法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成功地研制或移植了降水量和降水量距平百分率、标准化降水指数、相对湿润度指数、土壤湿度干旱指数和帕默尔干旱指数等干旱监测指标与方法。但由于各地气候差异大、各种干旱监测指数的适应范围不一样,各级气象部门技术力量发展不均衡,在使用干旱指标方法、划分干旱等级和监测、评估干旱发生和影响时,往往各地存在很大差异,无法进行时空比较,难以满足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的需求。
为了使干旱监测预报预警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对气象干旱的监测更具有可比性,对满足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干旱灾害的需求,以最大限度减少气象干旱造成的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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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等级 - 等级划分
2008年广西省干旱等级分布图正常或湿涝:特点为降水正常或较常年偏多,地表湿润,无旱象;
轻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16-30天、夏季16-25天、秋冬季31-50天,特点为降水较常年偏少,地表空气干燥,土壤出现水分轻度不足,对农作物有轻微影响;
中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31-45天、夏季26-35天、秋冬季51-70天,特点为降水持续较常年偏少,土壤表面干燥,土壤出现水分不足,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重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71-90天,特点为土壤出现水分持续严重不足,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较严重影响,对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一定影响;
特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在61天以上、夏季在46天以上、秋冬季在91天以上。特点为土壤出现水分长时间严重不足,地表植物干枯、死亡,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较大影响。
该等级标准规范全国通用,具有空间和时间可比性,能较为客观地描述干旱的发生、发展、持续、解除等过程,以及干旱发生程度和范围的等级标准的干旱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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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等级 - 简介
干旱的土地干旱等级国家标准规定了全国范围气象干旱指数的计算方法、等级划分标准、等级命名、使用方法等,并界定了气象干旱发展不同进程的术语。干旱等级国家标准中规定了五种监测干旱的单项指标和气象干旱综合指数CI五种单项指标为:降水量和降水量距平百分率、标准化降水指数、相对湿润度指数、土壤湿度干旱指数和帕默尔干旱指数。气象干旱综合指数CI以标准化降水指数、相对湿润指数和降水量为基础建立的一种综合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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